Đà Nẵng–Quảng Nam 合并:投资者面临哪些变化
2025 年,Đà Nẵng 与 Quảng Nam 合并为单一行政单位,许可审批机关随之整合,也重新塑造了任何在越南中部投资者的实际办理路径。

2025 年,Đà Nẵng 与 Quảng Nam 合并为单一行政单位。对居民而言,这大多只是地址与标识的变更。对投资者而言,其分量更重,因为两省此前各自运作独立的许可审批体系,而一个投资项目往往横跨边界——工厂建在何处、港口在何处运营、办公室在何处注册。了解究竟发生了哪些变化,有助于你在规划时减少阻力。
首先值得说明的是哪些没有改变。越南全国的法律框架是一致的。《2020 年投资法》(Law on Investment 2020)和《2020 年企业法》(Law on Enterprises 2020)仍然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方式,办理顺序也未改变:一般而言,先向省级投资主管机关取得投资登记证(IRC),再取得企业登记证(ERC)。注册资本仍须在 ERC 签发后 90 天内缴足,外国直接投资资本仍须通过持牌银行的直接投资资本账户(DICA)流转。合并改变的是你与谁、在何处打交道,而非底层规则。
单一许可审批机关
最具实际意义的变化是整合。过去投资者必须弄清哪个省拥有管辖权,如今合并后的辖区只有一个省级机关。这在若干常见情形中都有影响。
- 横跨原省界的项目,不再引发哪个部门有权受理的问题。
- 当外国方购买出资额或股份须办理登记时——通常是在其提高外资持股比例或涉及有条件经营行业的情形——该登记须向省级财政厅(Department of Finance)提交,即接管原计划与投资厅(Department of Planning and Investment)职能的机关。如今全区只有一个这样的机关,使用现行表格(如 Form A.I.7)以及经近期通知更新的程序。
- 此前分散于两个行政机构的档案、既往批文和场地数据正被归并到一处,随着时间推移,这应能减少重复的申请要求。
任何合并都存在过渡期。部分档案会重新编号,部分办事窗口会迁移,工作人员也会重新调配。如果你持有由原省级部门签发的 IRC、ERC 或土地文件,它通常仍然有效;你无需仅因抬头变更而重新申请。若不确定如今由哪个窗口负责某事项,应以书面方式确认,而非想当然地认为延续不变。
自由贸易区与高新技术激励政策
合并还把该地区的投资促进图景整合为一个整体。其中有两点尤为突出。
第一是与 Liên Chiểu 港相关的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是一个划定的区域,享有旨在提升贸易、仓储与加工效率的海关与物流待遇。如果你的经营模式依赖进口、出口或再出口流转,值得核查一下:将业务设在该区内,是否会改变你的海关地位和成本基础。
第二是该地区的高新技术与半导体激励政策。越南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项目提供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土地租赁免除,越南中部已将自身定位为吸引此类项目之地。这些激励是有条件的:它们依附于经营行业、所在地点以及你登记项目中的承诺,而非笼统地附着于公司本身。在把它们纳入财务模型之前,请仔细阅读资格标准。
如何解读新格局
对外国投资者而言,合并并未重新开启你可以做什么的问题。市场准入仍受越南的 WTO 承诺以及 Decree 31/2021 项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规范——多数普通行业允许 100% 外资持股,而有条件经营行业则可能要求设立合资企业、设定持股上限或办理额外许可。合并改变的是实际办理路径。
- 在确定选址之前,先确认你所属行业在负面清单上的状态。
- 现在就确定唯一的主管机关,并以书面方式取得现行的联系方式与表格清单。
- 如果激励政策是你决策的关键,请依据你的登记项目核实资格,而非依据宣传册。
- 在起草阶段就要考虑争议解决——VIAC 仲裁条款必须事先写入合同。
总体而言,行政机构的整合是一种简化。以耐心对待过渡期,多核实而非想当然,新的架构应当会让进入越南中部变得更容易,而非更难。
本文为截至 2026 年的一般性信息,不能替代持牌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法律与行政程序会发生变化,具体项目应根据其自身事实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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